新的修正入管法實施之后,取得簽證的更新、變更或認定的申請人,其轉職申告的提交將成為個人義務,本人必須由變更發生日起14天以內向地方入國管理官署提交申報,一旦違反規定將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納稅證明書是有關住民稅的證明。如果沒有繳納的話,可以根據工資收入補交之后,取得住民稅的課稅證明書以及住民稅納稅證明書并提交給入國管理局。
在您換工作之后,只要本人取得了入管局的就勞資格證明書的話,馬上就可以申請永住,而且像你們家的這種情況,一家人可以一起申請。
對于非法居留者,有較高可能賦予其在留特別許可的前提是,與日本人、永住者或定住者結婚,并且在日本同居生活。作為日本人的養子,取得在留特別許可的可能性為零。
取得臨時釋放的許可之后,直到您取得正式的在留資格為止,您仍然是非法居住者。在臨時釋放期間您要遵守臨時釋放許可書上記載的行動限制。
在留特別許可的申告是強制遣返中的一個環節,跟一般的申請不一樣,不能離婚并再婚之后,重新提交申請,在現在的手續期間下達在留特別許可可否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