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醫療機構的負擔,日本厚生勞動省計劃重新審視對新冠確診病例進行“全數掌握”的規定。今后將在傾聽一線醫務人員及地方政府等意見的同時調整有關標準,包括患者是否屬于應向政府報告的對象等。

目前,依照《感染癥法》的規定,醫療機構必須向保健所匯報所有新冠確診患者信息,即必須做到“全數掌握”。在第7波疫情導致醫療系統吃緊的背景下,全國知事會8月16日指出,該規定已給醫務人員造成了沉重負擔,應立即對其進行調整。對此,日本厚生勞動大臣加藤勝信表示,厚勞省計劃重新審視現行規定。
有關專家等就具體調整方法給出了幾點建議,包括限定只有重癥化風險較高的患者等才須向政府報告;比照季節性流感,指定定點醫療機構,并要求其定期報告新冠確診病例。
然而,如果對該規定進行調整,就需要建立相關體制,以便充分掌握各都道府縣的疫情發展趨勢,從而采取恰當的防疫對策。此外,有意見指出,目前實施的呼吁所有患者不要外出,以及檢測、治療費用全由公費負擔的政策也有必要重新探討。
為此,厚生勞動省計劃,在參考日本醫師會及全國知事會等意見的基礎上重新審視相關措施。